close

有人注意到~賣隱形眼鏡的公司都會有一個地方大篇幅的寫上警告標語嗎??
像是博士倫的網站下方就有
1.本器材需經眼科醫師處方使用。
2.配戴隱形眼鏡後,需定期由眼科醫師追蹤檢查。
3.配戴拋棄式隱形眼鏡仍有可能發生眼角膜及結膜病變,遇有眼睛不適症狀應立即請眼科醫師診治。
4.拋棄式隱形眼鏡應依使用說明,不宜重覆配戴使用
5.不得逾時配戴,以免感染或潰瘍

不只在官網首頁下方~
博士倫的內頁.ex博士倫日拋的介紹頁下方也有

其實這都是政府規定的~還有規定要占版面的多大
就像是賣菸的.賣酒的.都有規定要打上警告標語!!

但是...近幾年來新聞還是頻頻有報導
有人配戴超時感染病變

其實都是因為這些人沒有搞清

 

隱形眼鏡是醫療器材,不是身體的一部份

 

那些人其實都沒有遭受到重大疾病才會這樣不愛惜自己

或許新聞應該多多報導那些重大疾病人生活的辛苦與心酸!!
別再整天談論政治人物及演藝圈的八卦..
最社會上及全台灣人的貢獻會比較大吧!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yoyu9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